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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高院疑难继承问题解答 8

发布时间:2019-03-25 09:41:33 浏览量:1059

北京高院疑难继承问题解答 8

      老李是京郊农民,在村里有一块宅基地,盖了六间房,老大儿子倒插门,和同村女子结婚,多年住在老丈人家,女儿上大学找了份好工作在市里,户口也改成了城镇,小儿子结婚后没有分家,一直和老李夫妻同住,所住的房子多年没有翻建,去年老李夫妻相继去世,村里面临拆迁,再巨大利益面前,大儿子和女儿都要求继承老李夫妻的房子,协商不成,诉至法院。 老大儿子户口还是该村农民户口,名下无自己的宅基地,可以合法继承老李夫妻房屋。 女儿户口为城镇,不能继承老李夫妻房屋,法院根老李夫妻房屋评估价值,判决由儿子给予了女儿适当补偿! 小儿子多年和老人同住,应认定对老人进行了较多赡养义务,适当多分老人遗留房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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