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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高院疑难继承问题解答 2

发布时间:2019-03-19 09:55:07 浏览量:1095

北京高院疑难继承问题解答 2

遗产没有从共有财产中分出来,如果继承当事人和共有当事人重合,应先行明确分家析产诉讼请求,先审理遗产范围,再审理继承问题,同一案件审理,无需分别诉讼,如果当事人不先析产后继承,判决驳回诉讼请求。

和越观点:如果共有人和继承人不重合,应该先行起诉分家析产,确定遗产范围后,再进行遗产继承诉讼! 此规定适用范围:回迁房房产证没有办理,被安置人多人;房屋翻建扩建有他人出资或者参与;房产共同共有一方去世,共有份额存在争议等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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